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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自备电源向电网反送电的情况分为哪些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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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一类是发电并网的自备电源,比如余热发电、热电联产、垃圾发电等电源。当电网某段线路因事故等原因处于异常状态时,该段线路需停电检修,而客户侧与故障线路连接的并网线路也需同步停电,但是一些用电企业因调度沟通不畅及对线路、电源运行规程不熟悉等原因,没有拉闸停电,仍向故障线路送电,这会引发检修中的供电设备损坏。也有客户虽然在故障线路停电后也停了电,但是在检修未结束前误合开关,又将电反送出去,这就造成在公共线路上检修的工作人员触电伤亡。另一类是离线运行的小型发电机、EPS电源等,这类自备电源不并网运行,只有等公共线路供电停止后才能启动运行。但这类设备也有可能出现意外的反送电情况,原因多是由两路电源的连接线路发生并联运行或开关误操作导致,这会给变电站工作人员带来安全威胁。
 
  反送电造成的电网、人身事故,损失惨重,事后调查难以取证。因此供电企业应在前期安全检查中,对配备自备电源的客户加强管理、签订《自备电源使用安全协议》。对检查出设备有缺陷的客户,应督促其整改,从源头上杜绝反送电。